天津市武清区原白古屯电镀厂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白古屯村南口,按照现状测绘原电镀厂占地面积6858.4m2,由于原白古屯电镀厂南侧原砂光车间、南侧原半成品库改建的库房挑高不足以钻机进入,导致本次调查未在南侧原砂光车间和原半成品库改建的库房内采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因此本次调查范围不包含南侧原砂光车间和原半成品库改建的库房,实际调查总面积5533.2m2。
调查地块原为坟地及养殖用地,自1980年前后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电镀厂在此建厂,主要进行自行车架及铁质家具的生产,2013年7月13日关停并对车间内电镀槽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拆除,2013-2014年间对地块内建筑物进行翻新,2015年至今厂房一直对外出租用于纸箱生产、纸箱存储、住宿,现厂区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
调查期间,地块内无化学品味道及刺激性气味,无腐蚀痕迹,无地下污水管线分布。地块北侧为乡村无名路,隔路为白古屯南口渠;南侧为白古屯村耕地;东侧为白张路,隔路为白古屯村耕地;西侧为私人房屋,用于存放废旧木制家具。
调查地块原主要用作生产电镀产品(自行车架及铁质家具),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及氰化物污染、燃煤锅炉使用燃料煤及煤渣堆存、燃烧过程产生烟尘随大气沉降等方式,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污染;地块周边以荒地、耕地及白古屯村平房居住区为主,无生产型企业。村民住宅区无集中供暖,冬季村民各家取暖使用煤炭等化石燃料燃烧后,废煤渣随意堆放和填埋,以及烟尘随大气沉降等方式,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污染;同时周边耕作区施用农药及化肥,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农药污染;因此确定关注污染物确定为重金属、氰化物、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农药。
初步调查布设土壤检测点位8个,共采集土壤样品39个,包含4个平行样品,全部送检;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水井,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全部送检。地块内重点关注的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镉、汞、砷、铅、铜、镍、锌、六价铬)、氰化物、有机农药、VOCs和SVOCs。
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显示,S1、S2及S3部分土壤样品六价铬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类用地的筛选值,超标区域集中在原电镀车间的电镀槽区域;S1、S2及S6部分土壤样品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类用地的筛选值,超标区域集中在原电镀车间的电镀槽区域和砂光车间附近区域;其他检测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S1-W1水井中六价铬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其他检出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相应地下水标准。
详细调查布设土壤检测点位20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42个,包含12个平行样品,全部送检;共布设12个地下水监测水井(6个组井,6个浅井),采集21个地下水样品,包含3个平行样,全部送检。地块内重点关注的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镉、汞、砷、铅、铜、镍、锌、六价铬)、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和多环芳烃。
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原企业生产车间内酸洗隔油池处土壤pH值呈酸性,成品库与生产车间酸洗隔油池东侧土壤呈弱酸性;六价铬超标区域主要集中在电镀车间东侧空地,超标点位为SC1、SC2、SC3、SC4共计15件土壤样品,污染深度为0-4.0m,**超标倍数为3.17倍;镍超标点位E5在污水处理设施旁,超标样品共计1件土壤样品,污染深度为0.7m,超标倍数为5.5倍。SC1、SC3、SC4水井中浅层地下水中六价铬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依次为1.13、0.59、0.84倍。超标点位位于电镀车间东侧空地;E5水井中浅层地下水中镍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依次为1.17倍。
结合调查范围内所有样品的的检测结果,绘制了污染范围图,六价铬超标范围主要集中在厂区西侧,**超标深度5.5m,土壤中六价铬的**污染层在0~1m范围内,调查范围内土壤六价铬污染面积达1344.8m2,污染面积约占调查面积的24.3%;镍超标范围主要集中在原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区域和砂光车间北侧区域,**超标深度5.5m,调查范围内土壤镍**污染层在0~1m范围内,土壤镍污染**面积达445.6m2,污染面积约占调查面积的8.1%。调查范围内地下水中六价铬和镍的污染深度主要集中在5.5m浅井中,原电镀车间电镀槽区域六价铬污染*严重,这与历史生产过程的镀铬工艺有关,结合地块地下水自西北向东南的流向,可知受污染的地下水随着地下水流动向东部区域进行了扩散,导致原电镀厂的西侧地下水中六价铬超标,超标区域面积可达1407.0m2,污染面积约占调查面积的25.4%。原电镀厂的污水处设施区域和成品库区域,污水处设施区域镍超标*严重,调查范围内地下水镍超标面积达388.5m2,污染面积约占调查面积的7.0%。
综合地块土壤环境初步及详细调查结果,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和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六价铬和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因此明确该地块为污染地块,需进一步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