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 (办水保〔2020〕160号) 的有关规定,现将《锦盛环路(稳和路-稳兴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进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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